毛毛虫毛毛 2008-04-21 15:26
兰州大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08年开放课题申报
各位申请者:
2008年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并认真填报。申请书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向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并同时报送申请书电子版。
申请书请于2008年6月30日前寄送兰州大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寄地址:兰州大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编:730000, 联系人:田秋萍
电话:0931-8912500 传真:0931-8915557
E-mail: [email]sklaoc@lzu.edu.cn[/email] 或[email]tianqp@lzu.edu.cn[/email]
兰州大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暂行办法)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在近期内资助以功能有机分子(包括在化学、生物学、物理学、材料科学、农学、环境科学等领域具有重要功能或性能的有机分子)化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要的研究方向,重点资助在以下三个方面具有创新性的、高水平的研究课题:
1.合成有机化学:开展基于新化学反应性、高化学选择性和立体选择性反应的有机合成新方法、新反应、新试剂的研究。探索金属有机化合物及金属络合物的化学及其在有机合成中的应用研究。开展高选择性、环境友好、原子经济的绿色化学合成方法及有机反应试剂的研究。开展具有重要生物学功能的复杂天然产物进行全合成、半合成、结构改造、构效关系等研究。设计、合成具有特殊功能的有机和有机-无机物质,包括高分子材料、有机-无机材料、纳米材料和分子聚集体物质等,并研究其性能和构效关系。
2.生物有机化学:应用自由基化学和自由基生物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自由基对生命过程调控作用的基本化学生物学问题。包括活性氧和活性氮自由基对生物膜及DNA的氧化性损伤及其抑制和修复的化学基础,生物抗氧化剂的作用原理、基元反应、结构-活性关系,抗氧化活性与诱导癌细胞凋亡活性及抑制癌细胞增殖活性的关系等。研究自由基反应、电子转移反应、自由基离子反应、光诱导电子转移反应在有机合成中的应用。
3.天然有机化学:以西部植物资源为研究对象,应用现代分离、分析技术研究植物化学成分,发现新结构物。通过生理活性筛选,发现具有治疗重要疾病的药物先导化合物,或具有杀虫、杀菌活性的先导化合物。通过结构修饰,进一步开展构效关系和药物作用机制的深层次研究,为西部天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建立科学支撑。
此外,对现代有机分析方法及其应用,例如:应用现代有机分析技术与方法研究重要、复杂的生物分子(如多肽、糖、DNA等)结构及其构效关系,建立食品(水果、蔬菜、天然饮料及其它农产品)中残留农药和有机污染物的高效、简捷的分析检测方法,等,也将择优给予支持。
本实验室强调研究课题的创新性和前沿性,积极鼓励跨学科或交叉学科项目的研究。国内外高级科研人员(副高职职称以上,年龄 60 岁以下者)及博士后科学工作者,均可申请到本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研究期限一般为 1-2 年。具体申请事宜请参看“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及管理细则”。
二零零三年五月修订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及管理细则
(2003 年 5 月修订)
一、总 则
1. 兰州大学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实行开放。凡从事有机化学研究和与有机化学相关研究,其研究课题符合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指南者,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
2. 基金实行年度制(包括申请期限 1 年以上者):每年 7 月 1 日起拨款,来年 6 月 30 日止。
3. 开放课题基金需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方可有效。
4. 获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的课题,要求在本实验室完成。凡接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课题,至少派一名能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的人员到本实验室工作。本实验室向客座研究人员提供实验室和各种工作条件,本实验室、兰州大学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兰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平台所拥有的各种仪器设备和兰州大学网络中心可供客座研究人员使用。
5. 研究成果主要以学术论文的形式提交。
6. 取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支持的科研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学术论文、专利、成果鉴定、技术转让合同等必须署本实验室名,不得以在脚注或致谢的方式出现。
本实验室的正式名称为: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兰州 730000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pplied Organic Chemistry (Lanzhou University),Lanzhou 730000, China.
7.下列人员有资格向本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基金:
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不超过 60 岁。
二、开放课题基金申请程序
8.申请者可以从本实验室的网页:[url]www.sklaoc.labs.gov.cn[/url] 下载 “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依要求认真填写,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通过 E-mail 和邮寄(一式一份)两种方式提交实验室。
9.在每年度的学术委员会上审定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确定资助项和金额。
10.获得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项目,从接到实验室通知之日起开始执行。
11.对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课题的要求:
(1)符合“功能有机分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2)具有明确的创新性、重要的学术意义和重大的应用前景;
(3)具有充分的工作基础、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和足够的研究实力。
三、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
11.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者须向实验室提交:
年度进展报告
结题报告
研究成果:学术论文抽印本,省级成果鉴定材料,10 万元以上技术转让,专利批准书或专利申请受理书,省级以
上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12.基金开支范围:
(1)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金额的 80% 用于在本实验室及兰州大学各类仪器设备上从事开放课题研究工作所需的
费用,如测试费、仪器设备租用费等;
(2)用于消耗性材料(如化学试剂等)的费用不超过总金额的 15%;
(3)5% 用于资料费,包括与开放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投稿所需的费用;
(4)外埠客座研究人员的住宿、交通等费用,不超过 20%。